直播快3-直播快3
直播快32023-01-31 16:05

苏辉:履职尽责,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助推祖国统一进程******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苏辉:履职尽责,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助推祖国统一进程

  连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关注、持续热议中共二十大,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即日起,“统战新语”陆续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学习心声。

  中共二十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在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进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奋斗的指南针、深化伟大自我革命新赶考的宣言书、加强大团结大联合新局面的动员令。

  让我们感到最振奋的是,选举产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领航民族复兴伟业,谱写团结奋斗新篇,充分彰显出“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最深刻的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过去五年成就、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和“三件大事”历史性胜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最自信的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必将引领全国人民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台盟完全拥护中共二十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

  特别是中共二十大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整体视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明确坚定反“独”促统,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等重大方针政策。

  作为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行的参政党,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召开中共二十大决议后,台盟就谋划推进迎接中共二十大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教育引领全体盟员始终同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

  一是紧扣迎接盛会召开,营造热烈浓厚氛围。以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为引领,以建设台盟历史陈列馆为重点,献礼中共二十大。在中共二十大开幕日下午,台盟历史陈列馆开馆,表达台盟全体盟员坚定跟中国共产党同心奋进的牢固信念。我们将以盟史馆为载体,讲好台盟履职故事、两岸家国故事,彰显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二是紧扣学习领会精神,巩固共同思想基础。台盟围绕学习中共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构建“三学”机制。通过组织全盟收看收听大会直播“同步学”,开展领导班子研讨和全盟座谈交流“跟进学”,撰写发表署名文章、开展“阅·思源”读书、举办讲座培训等“持续学”,学深悟透中共二十大精神。

  三是紧扣贯彻促进履职,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台盟对标对表中共二十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师,以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助推祖国统一进程为题,深化政治交接,谋划履职尽责。特别是围绕台盟中央换届等重要工作,切实把中共二十大精神贯穿台盟工作始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苏辉(作者系台盟中央主席)

  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直播快3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直播快3地图